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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对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

11月22日,省委高校工委督查组对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召开了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和离退休人员、一线教师和基层工作人员参加的测评会,对我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情况进行了测评。督查组组长、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李东明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宋有主持。

测评会后,督导组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行风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其他任务落实情况五个方面,对佐证资料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检查后,督查组对我校今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制度建设的根本性作用、监督检查的保障性作用、惩处和保护的职能性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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