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刘志强深入国际交流合作处与国际教育学院指导工作
2020年5月11日上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志强深入国际交流合作处与国际教育学院听取两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首先,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母丽华向刘校长汇报了2020年拟开展合作的国际交流及港澳台工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税费问题、我校境外留学生归国情况、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就业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刘校长就拟开展国际交流及港澳台工作指出了具体的工作方向,并就与立陶宛维尔纽斯格迪米纳斯技术大学、台湾中原大学及日本北见工大进行接触、合作的意见。从这几所学校的学科特色、语言优势、学校层次分析开展合作的优势和可行性,并着重强调国际交流工作的开展,不但要放眼国外,也要加强与国内同类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寻找合作共同点。就学校今后国际交流工作,刘校长指出要从新生入学开始,了解学生是否出国、出国形式、学历层次、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影响出国的主要因素,摸清底数,促进各学科更好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更好的服务师生。
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税费问题,刘校长提出:一是要横向沟通兄弟院校,尤其是南方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情况作为借鉴;二是学习、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精神,并就具体问题与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针对我校境外学生陆续回国实际问题,刘校长强调加强与境外学生的联系与沟通并积极联络大使馆,为境外留学生提供第一时间周到、细致的服务工作,保证后续拟回国学生的交通和安全问题。
最后,刘校长对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了下一步具体的工作要求。针对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规范要求,把“派出去”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积极开拓国外高校合作办学渠道,将教师访学、学生留学工作积极推动起来。努力开拓国际化新路子,为我校国际化交流提供坚实保障。
